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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政策解读|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过渡期 东莞企业申报别错过窗口

发布日期:2026-09-18    阅读:117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2号公告明确,对按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减半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现在申报就是实打实的成本下降。东莞涉及厂房用地、仓储用地、园区经营的企业,应对照自身情况逐宗核实,把该享受的优惠申报到位。

政策要点

(一)过渡期安排: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符合条件的应税土地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优惠退出衔接:部分原按政策享受减免的土地,优惠到期后按规定进入过渡期减半安排,实现平稳过渡。

(三)范围界定:政策对特定用途土地的减免范围重新界定,实行"该免的免、该收的收",企业要按宗地逐一确认。

影响范围

主要涉及按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各类土地,东莞制造业、仓储物流、园区运营企业用地多,很多企业名下有厂房、仓库、办公用地,要逐宗对照土地用途与减免依据核实是否属于减半范围。特别提醒:不是所有企业用地都减半,要逐宗确认土地用途和原减免依据,不能想当然。

算一笔账

以某企业一块年应纳税额100万元的土地为例:过渡期减半后每年缴50万元,一年就是50万元的减税红利;2027年9月1日起恢复全额征收。对于用地规模大的企业,一年的过渡期优惠金额相当可观,错过申报窗口等于主动放弃。

申报与衔接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26-202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对应土地按减半后税额缴纳。申报前需确认土地权属、用途及原免税政策依据;申报系统未自动带出优惠的,要主动填写减免信息并留存政策依据备查。涉及更正申报的,在申报期内完成,别拖到征期结束。

合规建议

一是逐宗核实土地:按宗地确认是否属于过渡期减半范围,做好台账;二是及时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年度申报期内享受减半,逾期视为放弃;三是预算调整:2027年9月后恢复全额,提前计入成本预算,别到明年措手不及;四是备查资料:土地证、用途证明、原减免依据文件整理归档;五是拿不准的及时咨询专业财税机构,多缴税和漏报税都不是好结果。

政策过渡期仅一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尽快完成申报确认。东莞胜泰会计代理有限公司(胜泰财税管家)提供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辅导、减免测算与企业财税规划服务。公司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牌楼基教育路9号201室;联系电话:13416878986(微信同号)、0769-2278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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