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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车船税新政申报辅导服务上线 2027年前帮您完成车辆梳理

发布日期:2026-09-20    阅读:44

尊敬的客户: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上述类型车辆均恢复按规征收车船税。为帮助企业和车主在政策实施前完成车辆梳理与申报衔接,东莞胜泰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即日起上线车船税新政申报辅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政要点回顾:2027年起,节能汽车不再减半征收车船税;纯电动商用车、插混(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不再免征车船税。纳税人新取得及此前已取得的上述车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为什么现在就要准备:车船税按年申报,2027年新政实施后,企业名下车辆尤其是商用车、节能乘用车的应纳税额将发生变化。提前梳理车辆台账、测算税额、核对申报信息,可以避免新政实施后出现漏报、错报。特别是计划在2026年底前购车的企业和个人,仍可适用现行优惠政策,时间窗口值得把握。

专项服务内容:
(一)车辆台账梳理:协助企业全面盘点名下车辆,区分车辆类型与适用政策;
(二)税负测算:对2027年新政前后的应纳税额进行测算对比,形成衔接建议;
(三)申报辅导:协助完成车船税申报,确保申报信息准确、及时;
(四)购车规划建议:对近期有购车计划的企业,结合政策窗口给出申报时间安排建议。

适用客户:名下拥有商用车、节能乘用车、新能源车的各类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特别是物流运输、制造加工等车辆保有量较大的企业。

服务方式:企业客户可直接联系我司对接专项服务,或携带车辆资料到公司面谈。公司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牌楼基教育路9号201室;联系电话:13416878986(微信同号)、0769-22782119。导航搜索东莞胜泰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即可到访。

政策衔接期提前布局,2027年申报更从容。胜泰财税管家愿与您共同做好合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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