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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2027年起两类车船税优惠政策调整 东莞企业与车主提前算好这笔账

发布日期:2026-09-20    阅读:64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以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对东莞企业而言,这项调整主要影响三类情形:一是企业名下有纯电动货车、电动客车等商用车,此前按免征车船税处理,2027年起需恢复申报缴纳;二是企业购置节能型乘用车,此前享受减半征收,2027年起按全额征收;三是计划在近期购车的企业,若在2026年底前取得车辆,仍可按现行优惠政策享受,时间窗口需要把握好。

需要说明的是,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企业应在办理车辆登记或申报时,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车辆类型、排气量、用途等信息。政策调整后,不同类型车辆的应纳税额会存在差异,建议企业在2027年申报前,对本单位车辆逐一核对适用情形,避免漏报、错报。

东莞胜泰会计代理有限公司(胜泰财税管家)可协助企业完成车船税申报、车辆台账梳理与税负测算,提前做好政策衔接。公司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牌楼基教育路9号201室;联系电话:13416878986(微信同号)、0769-2278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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