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后,企业要把相关单证留存备查。很多东莞外贸企业不知道要备案哪些单证,税务检查时拿不出来,退税被追回。胜泰财税管家整理了单证备案的要点,供东莞外贸企业参考。
一、什么是单证备案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十五日内,将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单证,按规定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单证备案不是交给税务机关,而是企业自己保存,税务机关检查时提供。
二、要备案哪些单证
1. 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供货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2. 出口货物装货单。又叫场站收据,船公司或货代出具。
3.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
4. 出口合同。和境外客户签订的出口合同。
三、单证备案要求
1. 申报退税后十五日内备案。
2. 按申报顺序装订成册。
3. 单证内容要和报关单、发票一致。
4. 保存期五年。
5. 税务机关检查时提供,不得拒绝、隐瞒。
四、常见问题
一是没有装货单怎么办。有些货物没有装货单,可以用其他单据替代,但要说明。
二是备案单证要给税务机关吗。不用,自己留存,检查时提供。
三是单证不一致怎么办。要查明原因,合理差异说明,不合理差异要调整退税。
四是单证丢失怎么办。要补办或者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退税被追回。
五是电子单证要留存吗。电子单证也要留存,和纸质单证等效。
五、不备案有什么后果
1. 出口货物不能退税。
2. 已经退税的要追回。
3. 视同内销征税。
4. 影响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
5. 被税务机关重点监控。
六、交给专业机构更省心
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要求细,资料多。胜泰财税管家为东莞外贸企业提供出口退税申报、单证备案、函调应对服务。
——本文由胜泰财税管家整理,助力东莞外贸企业规范单证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