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社保入税后,很多东莞企业老板被一个问题困扰:员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行不行?有的公司集团内调动,有的老板名下多家公司,有的是劳务派遣。胜泰财税管家整理了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的合规要点,供东莞企业参考。

一、为什么要求劳动合同和社保一致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的用人单位,就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
税务、人社、市场监管数据打通后:
1.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要和个税申报、社保缴纳人数比对。
2. 员工发生工伤,社保部门会核查劳动关系和参保单位是否一致。
3. 社保稽核时,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社保缴费记录。
不一致,容易被认定为没有依法缴纳社保。
二、哪些情况常见不一致
一是集团公司内调动。员工和母公司签合同,派到子公司工作,社保在母公司缴。
二是多家公司混同用工。老板有几家公司,员工在几家公司都干活,合同签一家,社保缴一家。
三是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派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
四是关联公司代发工资。合同在A公司,工资由B公司发,社保由B公司缴。
五是灵活用工。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结算,没有正式劳动合同。
三、不一致有什么风险
一是工伤风险。员工发生工伤,如果参保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不一致,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会有争议,可能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二是社保补缴。社保稽核发现应缴未缴,要求补缴社保、滞纳金。
三是企业所得税扣除风险。工资薪金和社保、个税不一致,相关支出可能不被认可税前扣除。
四是员工索赔。员工可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五是行政处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社保行政部门可以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四、怎么处理才合规
1.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尽量在同一用人单位。
2. 集团内调动,及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或者重新签订合同,社保关系随劳动关系转移。
3. 关联公司之间借调,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工资、社保、工伤责任承担。
4. 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签合同、缴社保,实际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签协议。
5. 灵活用工要真实,不要把全日制包装成灵活用工规避社保。
五、常见问题
一是员工自己要求不缴社保,签放弃声明有效吗。无效,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员工承诺不缴也不能免除企业责任。
二是员工在外地,能不能不缴东莞社保。要按实际用工地点或用人单位注册地参保,不能随便选择不缴。
三是试用期不缴社保行吗。不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也要缴社保。
四是兼职员工要缴社保吗。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按规定参保;如果是全日制用工,要缴。
五是退休返聘人员要缴社保吗。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需要缴社保,签订劳务协议。
六、社保入税后怎么比对
税务部门征收社保后:
1. 企业社保缴费人数、工资总额和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工资比对。
2.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和社保缴费基数比对。
3. 长期按最低基数缴纳,和实际工资差距大,会被预警。
企业要按职工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不要长期按最低基数。
七、交给专业机构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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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胜泰财税管家整理,助力东莞企业规范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