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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残保金申报与优化服务上线 按时申报避免滞纳金

发布日期:2026-09-25    阅读:173 次

尊敬的客户: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法定义务。每年下半年是残保金申报期,很多东莞企业对残保金的计算方法、申报时间、减免政策不了解,容易漏报或错报。为帮助东莞企业规范完成残保金申报,东莞胜泰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即日起上线残保金申报与优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规定)。

如果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不需要缴纳残保金;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需要按差额人数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某企业上年在职职工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8万元。应缴残保金 =(100 × 1.5% - 0)× 8万 = 12万元。

需要注意,残保金有上限限制。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实际平均工资计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三、残保金优惠政策

一是小微企业免征。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这一政策对小微企业非常有利,东莞大量中小企业符合免征条件。

二是分档减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安排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

三是特殊时期减免。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国家可能出台阶段性减免政策,企业应关注最新通知。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残保金按年申报,通常在每年下半年(各地时间不同,广东一般为每年9月至12月)。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申报时需要填写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平均工资等数据。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应先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年审,取得《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再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五、服务内容

一是残保金测算: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测算应缴残保金金额。二是减免资格判断: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免征或分档减缴条件。三是申报代办:代为完成残保金申报缴费。四是优化建议:对人数较多的企业,提供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方案建议,降低残保金负担。

六、服务方式

企业客户可直接联系我司预约残保金申报服务。公司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牌楼基教育路9号201室;联系电话:13416878986(微信同号)、0769-22782119。

残保金按时申报,避免滞纳金和信用影响。胜泰财税管家愿为企业合规缴费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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